浏览次数:272作者: 保障部 发布时间:2021-01-22 |
经困难职工本人申请,各基层工会初审、公示,系统工会复核,报市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后,经研究,拟对2021年市直“两节”送温暖申报的困难职工给予慰问。按照省、市送温暖相关文件要求,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接受公众监督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现将拟慰问的困难职工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1年1月22日—2021年1月28日),如有异议,请与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联系,联系电话:0558-3923151,0558-3923298。